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珠海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展开了珠海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本次检查触及我市出产企业、出售企业,检查了4家出售企业出售的8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查了1家出产企业2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发现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本次监督检查根据《珠海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和相关这类的产品履行规范,对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产品的尺度误差、下跌实验、提吊实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查验,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