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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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提示!

  • 发布时间:2025-05-09 来源:编袋
  • 产品概述

  1.不得携带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电子通信设施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考生在考试中贴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给予停考3年的处罚,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试当天,考点将采取“2+1”安检模式,即2道人工安检加1道智能安检门安检,对考生携带非考试用品做全面检查,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两次人工安检和智能安检门安检。为避免影响安检,请考生最好还是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如金属纽扣、拉链、配饰等)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特殊原因没有办法接受设备安检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准备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在进入考点时主动向安检人员出示,并接受人工专项检查。

  2.本次考试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做验证。如有不正常的情况,将进行人工复查。者和被者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3.自觉遵守考试规定。考生可在4月4日0时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打印《考试通知单》。请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必需的考试物品参加考试,《考试通知单》可以带入考场,但正反面不得有除下载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标记。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节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节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正在持续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考试期间实时网上监测涉考信息。本次考试全部为高清视频监控考场,国家、省、市将对考场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对所有考场进行视频录像回放。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及录像回放过程中发现的考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处理,伪造变造证件、、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泄露试题或答案等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5.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路线。考试当天,考点门口周边也许会出现车辆通行缓慢、停放困难等情况,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及停车地点,合理规划交通方式、路线,安排好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关注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足够出行时间,避免延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