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29 日 21 时 11 分许,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中洲沿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产生一同事端,形成1人重伤。
21 时左右,罗某彪卸了一半的 ALC 墙板后,将墙板放在 T6 堆区,随后罗某彪将叉车开回平板车旁,单独前往 T6 堆场观测剩下未卸载 ALC 墙板可堆积方位。随后符某英开端在平板车左边收拾、免除打包带。杨某亮看到符某英在平板车左边收拾、免除打包带后,只口头提示其不要再免除平板车右边的绑带但并未阻止。随后便与保安皮某新开端谈天。21 时 11 分许,卡车司机符某英在平板车右侧收拾、拉收打包带时,被忽然从平板车上坠落的 ALC 墙板砸到。事发后,杨某亮、彭某秋、保安皮某新将压在符某英身上的 ALC 墙板搬开,一起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并一起逐级上报事端状况,21 时 20 分许,120 救护车抵达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1)人的不安全行为:符某英安全意识淡漠,违规在卸车作业区域内收拾绑带。
(1)现场办理人员经验不足、安全危险意识不强。对卸车前车上 ALC 墙板已呈现显着歪斜失稳状况,未按要求采纳紧迫应对办法,仍然持续卸车作业。
(2)安全教育不到位。中航修建对暂时出场的人员未能做有用的安全教育交底;江西拓海未对送货员及送货司机做安全教育训练及《墙板运送装卸计划》交底。
(3)安全办理不到位。未对卸货现场的安全危险进行辨识,未及时有用地发现并劝离在卸货作业区域内收拾绑带的符某英。
(1)杨某亮:中航修建现场安全员,旁站履职过程中现场以口头方法对符某英进行了劝阻,但未有用劝阻伤者违规进入卸货作业区域。对本次事端产生负有办理职责,鉴于其活跃采纳救助办法,主张由中航修建根据公司规则做出内部处理。
(2)彭某秋(送货员):江西拓海送货员,未严厉依照江西拓海《墙板运送装卸计划》展开卸货作业,未及时劝离在卸货作业区域内收拾绑带的伤者,鉴于其活跃采纳救助办法,主张由江西拓海根据公司规则做出内部处理。(详细调查报告详见第二条或阅览原文)